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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这12个职业病问题你应该知道

发布日期:2022-04-25 21:42:54 来源:中国卫生学术与艺术网 阅读量: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近日,陕西省卫健委办公室下发

《关于开展 2022 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对全省开展宣传周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

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你我都是劳动者

你知道什么是职业病吗?

职业病有什么特点?

如何判断自己得了职业病?

如何预防职业病?

陕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就我们最关心的12个职业病问题

进行权威解答

一起来学习

↓↓↓



一、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一是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四、劳动者如何判断自已患的是不是职业病?

可能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任缺其一都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五、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共列出了10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六、职业病有哪些特点?


一是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限值(或卫生标准),并可检测;三是发病可有群体性;四是早期发现,及时合理处理,预后良好。 

七、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怎样预防职业病?


1、树立职业健康安全理念;  

2、主动参与岗前培训;  3、遵守职业健康规程;  4、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  5、熟知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含义;6、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7、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八、工作场所中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工作场所中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来源可分为:

一是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二是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三是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九、职业健康与普通健康体检的区别是什么?


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

普通体检是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而设定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有一定的随意性。而职业健康检查则是法律规定必须开展的,其体检项目及周期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紧密相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十、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再诊断的过程。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十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合同;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6、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来源:陕西卫生健康监督

编辑:玛 雅

审核:治 鑫

通联: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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